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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设局等四单位联合制订的晋城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建、扩建道路和新建室外公厕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城区环卫局

  (三)城市广场、公园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不低于60%;应设置提示盲道和缘石坡道,在显著位置增设无障碍标志牌。

  新建、扩建的园林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四)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点候车区域无障碍设施应适应残疾人的需要。主要改造内容为:乘客入口水平通道、站台及轮椅席位。

  新建、扩建公交车站等候车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晋城火车站

  (五)商业街、步行街设置的盲道和坡道,按照创建要求,还需进一步完善。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六)已建城市的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根据实际使用需要,增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人行横道的安全岛应增设缘石坡道。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人行横道的安全岛设缘石坡道。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市公安交警支队

  (七)对已经建成的政府及司法部门办公楼、一站式服务中心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率达60%。

  新建、扩建、改建的办公科研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市公安局 市检察院 市法院 城区政府 泽州县政府

  (八)对已建成的大中型商场、综合(专科)医院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60%。

  新建、扩建、改建的商业服务建筑、综合(专科)医院、学校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市卫生局

  (九)饭店、宾馆、邮政、电信、银行等无障碍设施改造率不低于40%。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市邮政局 市银监局 晋城网通公司山西移动晋城分公司 山西联通晋城分公司

  (十)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无障碍设施改造率不低于50%,中小学、托幼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20%,且布局合理。

  新建上述项目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市体育局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 泽州县政府

  (十一)对已建居住小区改造率不低于40%,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宿舍建筑无障碍设施改造率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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