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组全面负责建队事宜,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企业落实本方案精神;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组建原则
坚持“政企联办、资源整合、部门管理、统一指挥”的原则。
三、建设规模
煤化工工业园区消防队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按照国家《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一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建设,建设用地不少于7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300平方米,配备队员36名(含6名管理、后勤人员),装备一台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两台6吨泡沫消防车、一台18米高喷消防车、一台8吨水罐消防车、一台消防指挥车、一台生活保障车,及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四、建设规划及用地
北留园区: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提出选址意见,阳城县政府负责统筹解决建设规划及用地。
巴公园区:暂利用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消防队场地进行改扩建。
五、建设经费
建设经费包括征地费用及营房和装备建设费用,由园区各化工企业分担,企业分担比例按照各化工企业氨、醇设计产能比例确定。征地费用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营房和装备建设经费约795万元(详见附表)。
北留园区:山西兰花科创田悦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3%(183万元),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煤气化厂负担54%(429万元),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3%(183万元)。合计:795万元。
巴公园区: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2%(175万元),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负担10%(80万元),山西兰花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4%(190万元),晋城市天泽永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2%(175万元),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化工厂负担22%(175万元)。合计:795万元。
营房和装备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由市政府煤化工工业园区消防队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消防支队)在市财政局确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办理营房和装备建设经费的支付,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园区内有关企业应按照筹建办的要求,在2009年9月20日前将负担的建设款项及时足额缴入该帐户。(账号:0506025629200041036帐户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晋城市消防支队后勤处 开户行:工行风翔支行)。征地费用及缴费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