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振兴江门市建筑业的意见
(江府[2010]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振兴江门市建筑业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十三届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十日
关于振兴江门市建筑业的意见
为振兴江门市建筑业,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建筑业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重振我市建筑业雄风,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动机制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强化核心竞争力, 实施品牌战略,优化产业结构,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我市建筑业的外向拓展能力,推动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至2012年,全市建筑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业素质明显提高,为重振“建筑之乡”的雄风构筑坚实基础。在此期间,我市建筑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总量持续增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继续提升。〖HTF〗至2012年,建筑业总产值、利税总额保持年均增长8%以上,市外市场建筑业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
(二)建筑企业竞争力和区域建筑业集群竞争力明显提高。至2012年,着力培育特级资质企业1-2家,一级资质企业达到20家,二级资质企业达到70家,加快培育一批在国内市场竞争能力较强的外向型企业,企业资质增项专业覆盖面更加广泛,提升我市“建筑之乡”的品牌知名度。
(三)科技进步和人才储备明显提高。建筑行业总体技术水平明显提高,至2012年,拥有国家级工法8-10项,注册建造师人数明显增加,达到2500人。
(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健全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形成规范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建筑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形成规范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工程质量普遍提高,施工安全状况明显好转,至2012年,增创国优、部优工程1-2项,省优、省双优工程年均各4-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