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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区“三旧”改造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三旧”改造区域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列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

  3.对纳入“三旧”改造拆迁范围的历史建设遗留问题,遵循“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给予补办手续。确实不能补办手续的,房屋拆迁时要妥善解决住户的居住问题。

  4.对“三旧”改造范围内已按照有关政策补办相关手续的历史遗留问题,兴建单位或个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可给予办理。

  5.对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优先安排拆迁指标,加快办理房屋拆迁许可手续。

  (五)产业发展方面。

  搬迁、引入的项目符合市、区重点扶持发展的行业,可享受项目落户地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六)税收方面。

  1.旧厂房改造涉及企业搬迁、土地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的有关规定,报经县(区)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2.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国土资源部门及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发出公告,限期拆(搬)的地(路)段的,被拆迁户取得的拆迁补偿收入(包括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暂不征收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属于房屋拆迁补偿的,可按政策规定申请减免契税。

  十、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

  市、区“三旧”办要加强三旧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服务、优化程序,配合各区“三旧”办做好相应工作,对涉及三旧改造项目的审批事项,应当采取提前介入、并联审批等方式加快办理。监察部门对“三旧”办、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以及“三旧”改造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是弄虚作假,擅自将不符合“三旧”改造范围的用地纳入改造范围或不按“三旧”改造报批程序进行报批的,由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十一、此前市政府出台的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十二、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三、本意见由市“三旧”办负责解释。

  附件:1.江门市区工业用地划拨土地权益价标准

    2.江门市区旧村庄改造中基准地价标准及其修正系数表

  附件1
  江门市区工业用地划拨土地权益价标准

级别

划拨权益价格(元/m2

一级

235

二级

205

三级

180


  注:1.表中金额为单位面积地价;
  2.根据《关于调整江门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江府[2008]53号)及《江门市市区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及建立地价动态监测系统技术报告》,蓬江、江海两区二级工业用地划拨权益价为201元/㎡,新会区二级工业用地划拨权益价为205元/㎡,现根据地价变动情况,市区二级工业用地划拨权益价统一为205元/㎡。

  附件2
  江门市区旧村庄改造中基准地价标准及其修正系数表

  根据《关于调整江门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江府[2008]53)制定旧村庄改造中基准地价标准如下:
  一、旧村庄改造后为商业用途对应的各区段基准地价标准

级别

区段编号

区段价

(元/建筑m2)

一级

A1

4478

A2

3871

二级

B1

3543

B2

3160

B3

2740

B4

2590

三级

C1

2194

C2

2069

C3

1790

C4

1746

C5

1551

C6

1541

C7

1508

C8

1452

C9

1430

C10

1429

C11

1302

C12

1263

C13

1203

C14

1006

 

 

 

 

 

四级

 

 

 

 

四级

 

 

 

D1

1288

D2

1179

D3

1140

D4

1137

D5

1120

D6

1077

D7

1065

D8

1057

D9

1011

D10

1004

D11

999

D12

988

D13

959

D14

908

D15

884

D16

845

D17

787

D18

748

D19

650

D20

627

D21

609

D22

587

D23

573

D24

567

D25

558

D26

527

D27

508

D28

496

D29

481

 

 

 

 

 

 

 

 

 

五级

 

 

 

 

 

 

 

 

 

五级

 

E1

892

E2

713

E3

708

E4

655

E5

650

E6

626

E7

570

E8

509

E9

485

E10

464

E11

443

E12

427

E13

410

E14

409

E15

400

E16

399

E17

399

E18

396

E19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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