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过冬用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09年10月26日)
为进一步净化过冬用品市场秩序,取缔黑心棉、劣质蜂窝煤和不合格取暖用具等过冬物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市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过冬用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目标
对全市范围内絮用纤维制品、蜂窝煤和取暖用具等过冬用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进行全方位检查整治。重点检查集贸市场及其棉被服制品经营门店,蜂窝煤及取暖用具生产企业主体资格,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和背街小巷的集贸市场和劳保用品店的检查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全面取缔黑心棉、劣质蜂窝煤和不合格取暖用具生产、加工和销售行为,使过冬用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使人民群众用上放心棉、用上放心煤制品和合格的取暖用具。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检查查处阶段(2009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
对销售棉被、褥、棉大衣、棉衣、棉枕芯和蜂窝煤、取暖用具等过冬物品生产销售的经营场所逐一登记造册;逐户宣传禁止生产销售黑心棉、劣质蜂窝煤和不合格取暖用具的法规;检查是否有生产销售黑心棉、劣质蜂窝煤和不合格取暖用具行为,并依法从严查处销售黑心棉、劣质蜂窝煤和不合格取暖用具行为(上报开展整治工作总结及过冬用品专项整治统计表)。
第二阶段 巩固整治成果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1月10日)
结合日常巡查工作,确保辖区无销售黑心棉、劣质蜂窝煤和不合格取暖用具的违法经营行为(上报过冬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第三阶段 进一步检查排查阶段(2010年2月1日至2月28日)
针对春节后农民工返城,过冬用品可能出现销量大的特点,加强对棉制品经营户的检查和日常监管,防止出现销售黑心棉行为(上报过冬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三、整治内容
黑心棉是指包括棉被、棉褥、棉衣(棉大衣)、枕芯等絮棉制品中不符合国家标准用棉的总称。国家标准GB18383-2001规定,使用絮棉的品级要求6级及以上皮棉,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纺织厂的下脚料、已用医用棉、工业废棉来充填棉被、棉褥、棉衣、枕头等絮棉制品,翻新肮脏的陈棉旧套、加工漂洗医用纱布来制作絮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