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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3·15期间开展打假维权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第二阶段:2010年3月6日至2010年3月25日,为执法行动阶段。认真组织市场大检查和加强市场巡查工作,查缴假冒伪劣商品,对非法经营者进行严厉查处,尤其要加大大案要案和制假黑窝点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3月30日,为总结阶段。对整个3·15期间打假维权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进行总结。
  五、 组织领导
  为加强3·15打假维权专项执法行动的领导,市局成立打假维权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赵长春同志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执法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与此同时,市局将派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分、县局此次打假维权专项执法行动进行督查和检查。
  六、 几点要求
  (一)各分、县局要高度重视这次打假维权专项执法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成立打假维权综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安排打假维权工作,确保这次执法行动有序进行。
  (二)要加大查办案件、端挖窝点的力度。要突出查办案件,每个分、县局都要把查办案件任务分解落实到工商所,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同时,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对本地区的重点市场、商场、超市和重点商品,特别是食品、肉制品、熟制品、调味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粮油、饮品、烟酒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力争在查大案、端窝点、追源头、促规范上有新的突破。
  (三)积极全面推行商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以防为主,防打结合”,将事后维权前移到事前防范,从根本上约束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将假冒伪劣商品堵在市场之外。
  (四)各分、县局要在这次打假维权专项执法行动中,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增强打假维权执法力度。执法行动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的“六条禁令”,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遵守办案程序,对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并积极与新闻单位联系,在社会上广泛宣传。
  (五)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广泛发动人民群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扩大案源,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处理消费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并适时组织典型案件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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