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县(市)区司法局2010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
根据《宁波市县(市)区司法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实施办法》和省厅《2010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细则》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市局制定了《县(市)区司法局2010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县(市)区司法局2010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细则
类别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评责任
处室
|
年度重点工作
14分
| 1
| 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经济转型升级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职能优势,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大局,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
| 6
| 有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有具体工作措施,有年终专题总结,缺一项扣1分;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没有为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搭建平台的,扣1分;发生不廉洁、不文明执法事件的,每起扣1分。
| 办公室
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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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结合各地实际,全面创新司法行政工作。
| 5
| 职能资源整合不力、整体作战优势发挥不好的,视情扣1-2分;工作无创新或创新成效不明显的,由考评组综合评定,视情扣1-3分。
| 办公室
有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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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认真执行编制管理规定,加强编制管理,完成编制清理,落实专编专用,积极推进派驻司法所建设,理顺管理体制。
| 3
| 核定(含新增)的专项编制使用率未达到75%的扣1分,未达到90%的扣0.5分。派驻司法所建设比例未达到70%的,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0.1分;达到80%以上加0.5分,达到90%以上的加1分。(历年累计加分1分以上的不再加分)
| 组织人事处
基层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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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
14分
| 4
| 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基础设施,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 4
| 万人以上乡镇(街道)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平均每所少于3人的扣1分;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达标率(按《十一五规划》标准)低于90%的扣1分;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较差的扣1分。
| 基层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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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积极组织实施“人民调解质量工程”,指导管理有效,组织网络健全,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工作机制完善,基础保障到位,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调解成功率达到规定要求。
| 6
| 未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的扣1分;村、居(社区)、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率未达到100%的扣0.5分,未有效落实调委会主任例会、分级培训等制度的扣0.5分;未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衔接机制的扣0.5分;定期排查制度不落实或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扣0.5分;在推进行业性专业人民组织建设工作方面缺乏工作措施、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未实施“以奖代补”等激励保障措施的扣1分;调解成功率低于95%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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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认真贯彻《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职责履行充分,组织网络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档案管理规范,衔接、帮教、安置和管理措施落实。帮教率、归正人员安置率符合规定要求,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 4
| 未按要求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的扣0.5分;衔接率低于95%或已衔接的归正人员建档率未达到100%的扣0.5分;帮教率低于95%的扣0.5分,农村籍和城镇籍归正人员安置率分别低于90%和80%的各扣 0.5分,重新犯罪率超过3%的,每超过1%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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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
8分
| 7
| 健全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加强社区矫正专职人员队伍建设;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指导管理有力。
| 2
| 县(市)区矫正委每年召开1次、矫正办每半年召开1次成员会议,每缺1次扣0.25分;本年度未组织全县(区、市)性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活动的扣0.5分;局、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年培训时间少于4个工作日的,扣0.5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每起扣1分。
| 社区矫正
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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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认真履行社区矫正管理指导职能;落实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制度、动态分析报告制度、核查核对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年度社区服刑人员再犯新罪率控制在0.5%以下,脱管漏管率控制在1.5%以内。
| 5
| 年度社区矫正工作及社区矫正“护城河”工程有部署、有方案、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每缺1项扣0.25分;本年度未组织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的扣0.5分;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制度、动态分析报告制度、核查核对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0.5分;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每超0.1个百分点、脱漏管率每超0.5个百分点扣1分;因脱漏管引起再犯罪的每起扣1分;社区服刑人员每发生一起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犯罪案件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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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社区矫正基础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
| 1
| 无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的扣0.5分;社区矫正统计报表不及时、不准确每次扣0.25分;社区矫正基础工作不规范,档案资料及管理台帐不齐全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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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5分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5分
| 10
| 制定并下发全市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或工作计划;及时召开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
| 1.5
| 未制定下发工作要点或计划的扣0.5分;未召开相关会议的,每缺1项扣0.25分;
| 法制宣传
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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