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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桂林市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狠抓贫困村和异地安置村屯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继续抓好贫困村村屯道路、饮水工程、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屯开展基本农田建设。适当提高村屯道路、饮水工程、沼气池建设补助标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二是继续实施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以县为单位建立健全“2009年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项目档案”,做到一户一卡,一户一个编号。要做好农村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衔接,认真搞好房屋设计,周密部署,精心施工,确保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三是继续扶持异地安置村屯完善路、水、电等基础设施。
  (三)继续推进产业扶贫。继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扶持贫困村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优先扶持贫困村中的计划生育困难户、贫困残疾人户和贫困归侨侨眷户。各县要组织力量对贫困村中主导产业尚未形成、群众收入较低的自然村屯进行调研论证,确定主导产业,制定规划并给予扶持。创新产业扶贫机制,探索建立与扶贫产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到户资金使用管理新机制,提高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扶贫产业特色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进程,继续做好扶贫龙头企业与贫困村贫困农户产业开发的对接工作,充分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对贫困村产业开发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认真搞好扶贫培训。一是继续抓好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要认真分析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对扶贫转移就业培训工作造成的影响,在深入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民工回流情况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对返乡后没有就业的贫困农民工和贫困村青年劳动力及时提供培训。要逐步将短期培训转向职业技术教育,力争使受训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增强稳定就业能力。二是抓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要围绕贫困村的优势特色产业开发、传统产业技术提升、新品种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进行培训,使贫困农户逐步掌握现代农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脱贫致富的能力。要加强扶贫实用技术培训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使贫困农户真正受益。三是抓好扶贫干部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专项业务培训,着重对县(区)、乡扶贫干部及新任贫困村党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后备干部等开展培训,加深他们对新阶段扶贫开发政策、目标任务及相关业务知识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扎实做好信贷扶贫工作。一是扩大贴息贷款规模,加大对以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为主业,辐射能力强,带动贫困农户增收明显的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企业度过金融危机难关。贴息贷款计划安排要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特别是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3个自治区贫困县倾斜,扶持重点县培育、发展扶贫龙头企业,改变重点县扶贫龙头企业数量偏少、规模偏小、实力偏弱的状况。要切实做好贴息贷款项目扶贫效益的跟踪问效工作,对获得扶贫贴息贷款后不履行扶贫义务、对贫困农户产业开发未起到龙头带动作用的扶贫龙头企业,要取消其资格并停止扶持。二是积极稳妥地扩大扶贫到户贷款规模,拓宽到户贴息贷款覆盖面,解决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要切实加强贷后服务,确保贷款安全运行、有效益。要积极探索建立对商业银行进行部分贴息的信贷扶贫机制,以降低商业银行向特困农户发放贷款的风险,使更多特困农户享受到信贷扶贫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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