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单位:贵港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4)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四)村村通工程
1、建制村通公路工程
(1)目标要求:筹措资金7532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082万元,自治区补助2469万元,地方自筹2981万元。修建农村公路里程209公里。其中,砂土路项目7个77公里,水泥路项目33个132公里。
(2)实施单位:贵港市交通局。
(3)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4)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2、贫困村屯通路工程
(1)目标要求:新建贫困村屯级道路工程130条302.9公里。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812.5万元,群众自筹130万元。
(2)实施单位:市扶贫办。
(3)配合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4)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3、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屯通广播电视工程
(1)目标要求:筹措资金2218.4万元,在全市1894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点实施通广播电视工程。其中,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共1408个村点,桂平市227个村点,平南县259个村点。
(2)实施单位:贵港市广播电视局。
(3)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4)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4、村村通电工程
(1)目标要求:投资5182万元,配合中央“家电下乡”等惠农政策的实施,加大了对农村电网的改造力度,实施农村电网完善化工程。
(2)实施单位:广西电网公司贵港供电局。
(3)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4)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五)农村人饮安全工程
1、目标要求:投资10592.26万元,新建人饮安全工程95项,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4.2533万人。
2、实施单位:贵港市水利局。
3、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4、实施时间:2009年1-12月。
5、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六)农村沼气池工程
1、目标要求:全市新建沼气池8960座。具体规划是:非贫困村沼气池任务8460座,分解为:桂平市2818座,平南县2606座,港北区836座,港南区1110座,覃塘区1090座。贫困村沼气池任务500座。分解为:桂平市215座,平南县80座,港北区70座,港南区85座,覃塘区50座。非贫困村沼气池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1450元/座,市、县财政各配套100元/座;贫困村沼气池自治区财政补助1800元/座,市、县财政各配套100元/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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