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非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根据
《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根据自治区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标准,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
本机关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应在《申请表》中予以说明。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01#;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4569536;传真号码:4568130;邮政编码:537100。
贵港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法人/其他组织
|
名 称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
传 真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申 请 时 间
|
年 月 日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