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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
(北政发〔2009〕5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努力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现将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下达分解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

  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0亿元(包括工业技改62.5亿元)。

  按辖区分,合浦县完成68.6亿元,海城区完成112.8亿元(含市工业园区44.2亿元),银海区完成63.8亿元(含高新园区5.8亿元),铁山港区完成84.8亿元(含铁山港临海工业区77.5亿元)。(见附表一)

  按部门和行业分见附表二。

  二、工作要求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责任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由行政主要领导指定一名领导具体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市政府将与各县区、园区和有关单位签订责任状,各县区、园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敢于打破常规,勇于开拓创新,采取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非常速度、非常政策,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将投资和项目建设任务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逐级分解,确保今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和分解目标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保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协调服务工作。今年将从重点项目、行业、辖区三个方面,实行点、条、块三个系统的考核(重点项目的目标任务另文下达),避免在同一体系内的交叉。市直有关单位除了重视本单位组织的项目外,还要协调和服务好本行业由县区和外来投资者组织的项目,行政审批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缩短审批时间;县区政府除了抓好本辖区组织的项目外,也要为市直单位和外来投资者的项目建设做好服务工作,尤其要具体抓好征地拆迁工作。要形成合力,加快行政审批和征地拆迁,共同落实好资金、环保、运输、水、电、气等建设条件,共同解决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实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各县区、有关单位必须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完成任务情况书面报告市投资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330touziban@163.com),并抄送市发改委和市统计局。对没有进展的工作事项,也要实行零报告制度,逾期不按要求上报的县区和单位,要在全市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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