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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十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配合全市无障碍设施现状调查、建设规划、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和残疾人、老年人求助信息系统的建设,积极反映老年人的无障碍需求,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提出意见,配合做好无障碍建设的宣传、培训、贯彻、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十三)市残疾人联合会

  配合全市无障碍设施现状调查、建设规划、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制订和无障碍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参与残疾人、老年人求助信息系统的建设,积极反映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提出意见,配合做好无障碍建设的宣传、培训、贯彻、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计划及责任分工

  根据《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对我市创无障碍城市工作的具体内容、计划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对全市市区范围内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现状情况(主要针对2009年1月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进行调查,提出调查报告和改造工程费用预算。具体分工详见附件1。(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市残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根据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技术规范及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我市各类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包括设置原则、材料的使用和设施的建设规格等)和验收标准。(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市老龄委、市残联。

  (三)组织到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进行学习和考察,组织建设、设计单位的专家组成无障碍建设技术指导组,对无障碍建设的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责任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息办、市法制办、南宁供电局、南宁邮电局、南宁电信局、南宁铁路局、南宁机场、市老龄委、市残联。

  (四)编制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2009年7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息办、南宁供电局、南宁邮电局、南宁电信局、南宁铁路局、南宁机场、市残联、市老龄委。

  (五)制订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2009年计划在7月30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市残联。

  (六)制订比较完备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 市建委、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市残联;配合单位: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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