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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杜 颖  市金融办副主任

  高志辉  市委督查室主任(兼)

  李呈业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兼)

  唐 琨  兴宁区副区长

  阳 强  江南区副区长

  甘 诚  青秀区副区长

  梁明志  西乡塘区副区长

  梁 展  邕宁区副区长

  朱 沫  良庆区副区长

  冯步广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郝喜和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兰锦富  相思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罗义学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江裕雄  南宁供电局副局长

  李家军  市邮政局副局长

  其他成员从电信、铁路、机场等部门抽调组成。市无障碍创城办成员不定期集中办公,具体开展创建无障碍城市的检查、监督和迎检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建委。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建委

  负责牵头组织南宁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市市区范围内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现状情况进行调查,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我市各类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标准(包括设置原则、材料的使用和设施的建设规格等)和验收标准,负责组织对全市市区新建、扩建、改建、在建项目的无障碍设施设计和建设情况进行复核并督促整改,配合市无障碍创城领导小组对市直党政机关的办公建筑、住宅小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进行督促和指导,负责牵头组织学习、考察和培训工作,配合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政策的制订;加强对各类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南宁市无障碍城市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例会、督促各相关单位的实施进度,协调解决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二)市发改委

  负责全市城市无障碍建设改造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审批,负责组织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并将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列入我市年度城建项目投资计划,对口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专项资金支持。

  (三)市规划局

  负责组织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的编制并组织评审和上报,参与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制订,在负责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等规划手续的审查时,同时审查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无障碍设施配套情况。

  (四)市财政局

  根据相关分级管理规定和建设需要,具体负责全市市级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养的道路、桥梁、广场、园林等公共基础设施及市直部门办公建筑及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建成后日常维护经费的筹措与核拨,负责市本级财政投资无障碍设施建设各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口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专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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