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南宁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民政厅、广西残疾人联合会、广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建设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及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体现对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社会特殊群体的关怀,推进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列入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100个城市名单,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于2009年初对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2010年底进行验收。
结合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的创建活动,通过加大无障碍设施集中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的配套建设及功能,提高我市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达到《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的各项要求,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病人等社会成员的生活、通行和安全、舒适、便利地参与社会活动,通过考核验收,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提升南宁城市对外形象,推动南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期间无障碍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南宁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无障碍创城领导小组)。
组 长:刘长林 常务副市长
周家斌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黄润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高 新 市建委主任
苏绍荣 市民政局局长
陈 竑 市城管局局长
潘学文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永华 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
成 员:王永超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刘 雄 市发改委主任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刘志烈 市财政局局长
冯炳浩 市房产局局长
邓国付 市园林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