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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冯兵民 市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联系电话:2806993),办公室主任由覃家源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重大问题和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2.督促检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开展和工作落实情况。

  四、活动安排

  本次“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3月至4月),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09年5月至9月),第三阶段为总结改进阶段(2009年10月至12月)。各单位要依据不同阶段工作的要求,精心安排各项活动。

  五、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产品。始终把米、面、油、乳制品、桶装水、米粉等食品和特种设备以及农资、建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产品,关系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产品行业作为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优势产业。强化铝制品、制糖、水泥、造纸、人造板等重点产业的监督服务力度,发挥名牌的引领带动作用、标准化的示范作用、计量的技术保障作用、认证认可的推动促进作用,促进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树立质量和效益的标杆,强化产业支撑,叫响南宁制造。

  (三)突出企业作用。始终强化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把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作为整个活动的关键,引导动员我市骨干企业积极开展查质量责任意识、查质量安全水平、查质量保证体系、查现场管理、查质量损失、访问用户 “五查一访”活动。

  六、工作任务

  (一)突出质量安全要求,对全市工业发展和工业经济运行进行调节(由市经委、中小企业局牵头)。对关系国计民生、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行业,在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技术引进的政策措施时突出质量安全要求,在对全市工业发展和工业经济运行调节中实行政策性倾斜。

  (二)种植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市农业局牵头)。重点加强农产品,特别是蔬菜、水果、米、面、油、糖等涉及民生的农产品生产环节管理和强化种植过程监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体系,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和监控。强化全市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防范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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