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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穿衣戴帽”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3.及时清除市区内尤其是重点景观区域周边和主要道路两侧有影响市容的违法建(构)筑物;无法及时拆除的建(构)筑物,采取植树、绿化遮蔽等方式,确保对城市景观无重大影响。(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局)

  (二)楼顶天面整治

  1.拆除清理砖混、铁皮、铝合金、塑料及石棉瓦等材料搭建的,用于居住、堆放杂物、饲养家禽或其他严重影响市容观瞻和环境卫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

  2.建筑物屋顶无搭盖、无杂物和无广告牌,恢复屋顶本来面目;改建的女儿墙须与原建筑物相协调。阳台、平台、外走廊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过护栏高度。(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

  3.建(构)筑物天面进行清洗、坡屋顶以及坡屋顶喷涂,坡屋顶造型、颜色要与建(构)筑物本体相协调统一。(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

  (三)户外广告整治

  按照“科学、和谐、规范、发展”的管理理念,以区域性国际城市为标杆,建设与环境和谐、体现“中国绿城”特色的户外广告,基本实现户外广告设置标准统一、设置规范、档次较高、整齐美观、内容健康的总体目标。

  1.违法设置的户外商业广告及不规范设置的招牌。重点整治主要十字路口、商业街区、大型商场的招牌,规范设置。(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2.设置期已满的不适合区域城市发展的要求、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商业广告。(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四)绿化整治

  按照“树植成林、花开成片、绿化成景”的工作思路,在持续提高市区内树木总量的同时,重点实施集中成片种植树木工程;通过科学规划、精心配植,大量种植开花乔木,扩大朱槿、三角梅的种植和布置,打造独具特色的鲜花大道、市花大道,提高南宁园林绿地美化彩化水平,达到“花开成片”的景观。同时,通过将植树绿化与人文景观、园林艺术结合起来,创建一批精品园林景点,实现南宁绿化植树“成林成景、见林见景”目标。

  1.实施集中成片种植树木工程。结合我市年内种植树木城建计划,一是在市区内与环境和景观关系重大的区域成片种植乔木,进一步增种植被花卉,完善绿化设施,美化园林景观,打造独具特色的鲜花大道、市花大道;二是以城建项目为载体,成片种植乔木;三是充分调动城区、开发区积极性,新建一批公共绿地;四是创新理念,在新建居住区中科学规划建设集中成片树林。(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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