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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郭声琨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郭声琨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桂安委〔2009〕33号)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自治区党委郭声琨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6月7日对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请安全监管局要结合当前天气及安全生产形势,开展一次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交通、地灾、建筑、火灾、化学及易爆品、水上及水灾重点部位等的“大安全”检查。以保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郭声琨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自治区安委会决定,立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传达学习郭声琨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郭声琨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挂帅,亲自靠前指挥,组织力量研究制定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特点以及当前天气状况和安全生产形势,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管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合理安排生产,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生产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禁超负荷、超能力突击生产,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内容

  各市、县(区)、乡(镇)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针对当前高温多雨天气和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专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保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一)加强煤矿安全检查。要进一步落实煤矿水患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防洪、防雷电、防排水工作,特别是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一定要保证投入足够的防治水资金,认真治理好水害,确保安全度汛。要全面整改煤矿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坚决取缔非法煤矿,继续做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已经关闭的矿井要关实、关死,防止反弹。已经列入关闭计划还没有关闭的要立即关闭。对明停暗开、违法违规生产等行为要坚决打击,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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