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家畜定点屠宰厂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家畜定点屠宰厂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2009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家畜定点屠宰厂技术改造实施方案
经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讨论通过,家畜定点屠宰厂技术改造被列为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09年南宁市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目标责任的通知》(南府办〔2009〕34号)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优化配置使用市财政扶持资金,全面完成36个家畜定点屠宰厂技术改造任务,并另申请自治区商务厅扶持10个以上屠宰厂改造,即2009年南宁市家畜定点屠宰厂技术改造目标为46个。重点倾斜乡镇屠宰场改造扶持,将进点屠宰量较大的乡镇手工屠宰场改造成半机械化屠宰厂,对部分厂房设施简陋、陈旧的屠宰厂进行整体改造,使家畜定点屠宰厂的屠宰设施和屠宰工艺流程符合《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宁市家畜定点屠宰厂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家畜定点屠宰厂技术改造工作的统筹部署、总体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验收。
各县区要相应成立家畜定点屠宰厂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本县区定点屠宰厂技术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督促,确保改造工作衔接紧密、有序开展、年底按时按质完成。
三、改造标准和内容
根据各个屠宰厂具体情况,分别对以下内容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