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南宁市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南宁市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2009年南宁市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促进我市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示范市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以高效、节电、环保、安全为核心,努力构建绿色、健康、人文的照明环境,切实提高我市照明质量和综合效益。
二、目标任务
我市2009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为100万只,其中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80万只,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20万只。
三、产品供货企业与推广服务单位
依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高效照明产品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实行全国统一招标,确定高效照明产品中标企业、产品规格型号、协议供货价格,再由各省(市)、自治区从中标企业中选定本地区的具体产品供货企业。根据自治区经委《关于下达各市2009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的通知》(桂经资源〔2009〕323号),今年全区各市推广的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由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负责提供;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从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江西贵雅照明有限公司、广东东松三雄电器有限公司中选择。根据我市推广工作的需要,我市所推广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由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提供55万只、江西贵雅照明有限公司提供25万只;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20万只、高压钠灯0.5万只,由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提供。本次推广产品保质期,城乡居民用户为2年,大宗用户为1年。
四、推广范围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和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面向我市大宗用户及城乡居民用户推广,适度向农村和边远贫困用户倾斜。高压钠灯主要应用于工厂厂区,城市、居民小区道路照明。江西贵雅照明有限公司所承担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重点提供城乡居民用户。
五、目标任务分解
具体目标分解详见附件1。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南宁市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与完成全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结合起来,认真制订本单位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方案,指定专门部门及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推广企业推广,确保推广活动有序推进。各县区、有关责任单位每月15、30日,填写《县区、主管部门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汇总表》(见附件5),将推广情况及汇总数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广办”)。
(二)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通过宣传推广照明节能知识讲解、展示产品、派发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重大意义、财政补贴优惠政策以及节电效果。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到推广应用高效照明产品的工作中来。
(三)加大财政补贴。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1027号)规定,对使用高效照明产品的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中央财政分别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给予30%和50%的补贴。此外,南宁市财政对我市购买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和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的用户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给予15%补贴。
(四)加强检查监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的相关程序,做好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价格销售,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倒买倒卖节能灯的行为,严格禁止各类标示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的高效照明产品在市场上进行流通和销售,一经发现要追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市推广办举报,举报电话:5535513。市推广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推广工作的进度、安装数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进行重点抽查,确保推广任务落实。中标企业或推广服务单位应留存供货合同和确认签章等原始凭证,并如实统计安装数量。
七、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