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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玉林市委员会关于开展青年创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共青团玉林市委员会关于开展青年创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玉青发〔2009〕10号)


各县(市、区)团委:
  为推动“玉林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引导青年创业,促进青年增收致富成才,做好凝练项目、争取支持等相关服务工作,更好地为全市青年自主创业提供切实帮助,团市委要求各县(市、区)团委开展青年创业项目库建设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团委要着重收集适合本地发展、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市场前景广阔、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为争取资金、技术、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做好准备。项目内容可以是工商业项目,绿色农业项目,特色旅游开发项目,农副产品加工项目,规模种、养殖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应具有投资小、见效快、收益大、能带动等特点,适于在青年创业中进一步推广。
  二、各级团委要做好辖区内青年创业情况调查,对年龄在18岁至40岁、有创业能力、有贷款需求并符合贷款条件的青年,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青年创业项目库。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要有至少一个青年创业项目,并确定2名以上的服务对象。各县(市、区)的共青示范村要有创业项目,并由县(市、区)团委直接负责。
  三、将青年创业项目库作为与金融部门合作开展“青年诚信创业工程”的基础,全面掌握服务对象的生产经营状况、诚信状况和资金运营状况,对在经营中诚实守信、项目可靠、经营效益较好的青年创业项目,各级团委应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将其创业情况和贷款需求情况主动推荐给所在地农村信用社,以便及时掌握贷款需求,联系指导开展信贷业务。
  四、所有的青年创业项目都要以创业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形式予以建档立项(项目可行性报告格式附后)。各乡镇(街道)项目库中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本向县(市、区)团委进行报送备案。县(市、区)团委梳理后进行分类,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力量给予创业指导。
  五、各县(市、区)团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把建立创业项目库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年对乡镇(街道)团委的考核。各县(市、区)团委要落实一名同志具体负责,3月6日前将名单反馈至团市委,4月1日前完成第一批创业项目库的备案。在今后工作过程中,如发现一些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可不受时间和数目的限制,随时上报。团市委将定期进行督察,并对于工作得力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团委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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