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在全区范围先行启动实施了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其中重点是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国务院正式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以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为契机,贯彻落实好国家的各项要求,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大举措;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
防震减灾法》、依法履行政府责任的具体行动;也是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拉动国内需求的有效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目标和任务
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改造(更新)、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从2009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危房,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程实施范围和主要环节
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区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
(一)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2008年5月以后已经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鉴定。
(二)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正在实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专项工程,按照“先消除危房,后维修加固”及“先地震重点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地震断裂带及地震多发区的县市,后其他县市”的原则,对D级危房拆除并全部重建,对B、C级危房逐一制定抗震加固改造方案,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