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捞区指在海洋游泳生物(鱼类和大型无脊椎动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其洄游通道(即过路渔场)使用国家规定的渔具或人工垂钓的方法获取海产经济动物的区域。钦州市捕捞区共1个,为钦州沿岸刺钓作业区。
第十四条 【矿产资源利用区】
固体矿产区是指正在开采的矿区或尚未开发但已探明具有工业开发价值的矿区。钦州市固体矿产区共3个,包括茅尾海海沙开采区、伞沙海沙开采区和大风江中间沙海沙开采区。其中,茅尾海海沙开采必须处理好与养殖区的关系,且不得造成海堤根部侵蚀。
第十五条 【旅游区】
风景旅游区是指具有一定质和量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区域。钦州市风景旅游区4个,包括七十二泾风景旅游区、龙门风景旅游区、金鼓江风景旅游区和鹿耳环江风景旅游区。
度假旅游区是指具有度假、运动及娱乐价值的区域。钦州市度假旅游区4个,包括麻蓝岛-大环度假旅游区、乌雷-三娘湾度假旅游区、茅尾海东岸度假旅游区和沙井度假旅游区。
第十六条 【工程用海区】
海底管线区是指已埋(架)设或规划近期内埋(架)设海底管线的区域,包括埋设海底油气管道、通讯光(电)缆、输水管道及架设深海排污管道的区域。钦州市海底管线区1个,三娘湾海底光缆路由。
围海造地区是指规划近期内通过围海、填海新造陆地的区域。钦州市围海造地区4个,包括金谷工业园围海造地区、大榄坪围海造地区、金鼓江东岸填海造地区、金鼓江西岸填海造地区。
海岸防护工程区是指已建或规划近期内建设为防范海浪、沿岸流的侵蚀、及台风、气旋和寒潮大风等自然灾害侵袭的海岸防护工程的区域。钦州市海岸防护工程区4个,包括茅尾海顶部防风暴潮区、三娘湾防风暴潮区、大环海岸侵蚀防治区和乌雷海岸工程防治区。
跨海桥梁区是指已建或规划近期内建设跨海桥梁的区域。钦州市跨海桥梁区10个,包括犁头咀跨海桥梁区、排榜跨海桥梁区、勒沟铁路桥梁区、勒沟公路桥梁区、金光大桥、鸡墩头大桥、麻蓝岛大桥、月亮湾大桥、大风江下游大桥和钦州湾跨海大桥区。
其它工程用海区是指已建或规划近期内建设其他工程的区域。钦州市其他工程用海区2个,分别是30万t码头与库区油气运输工程区、沙井至钦州港公路用海区。
第十七条 【海洋保护区】
海洋自然生态保护区是指为保护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物种、经济生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以及有重大科学、文化和景观价值的海洋自然景观、自然生态系统和历史遗迹需要划定的海域。包括海洋和海岸自然生态系统、海洋生物物种、海洋自然遗迹和非生物资源三种类别海洋自然保护区。钦州市海洋自然保护区1个,即茅尾海红树林自治区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分别是康熙岭片、尖山片、七十二泾片、大风江片。保护区面积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广西茅尾海红树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桂政函〔2005〕25号)一致。茅尾海红树林是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对于促淤、防护海洋灾害等方面有显著作用。但考虑到过度淤积会对茅尾海纳潮量有影响,建议下一步对于红树林促淤作用进行长期观测与研究。
海洋特别保护区是指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及海洋开发利用特殊需要的区域。钦州市海洋特别保护区3个。
为了有效保护钦州港东航道的稳定,将老人沙区划为老人沙海沙禁采区。
为了加强生态保护,将细江附近红树林区划为细江红树林特别保护区;将竹山江区划为竹山江红树林特别保护区。
第十八条 【特殊利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