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各级人民政府(管委)和财税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坚决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要切实重视和加强税收收入的征管和监督工作,落实收入任务,强化目标管理,确保应收尽收。要坚持依法征税,既要坚决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又要规范征收行为,坚决不收“过头税”。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拓宽增收渠道,增强政府综合调控能力。要完善收入分析监管机制,大力开展税源调查,掌握税源结构、纳税对象和征管范围的变化,及时跟踪管理。要加大宏观经济运行分析,密切关注财税政策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四、注重节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支出,集中财力加大“三农”、教育、科技、计生、文化、社保、卫生等重点支出力度,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二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控党政机关公用经费开支,对公务购车、会议费、出国费和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实行零增长;严控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面积、超标准建设和装修;严控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促进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群众最需要、事业最需要、发展最需要的地方。
五、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各项财政改革,继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一要进一步完善市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加强对县区财政的指导和帮助,继续增加县区转移支付补助,完善县区增收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县区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二要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深化和完善部门预算改革,建立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绩效评价制度。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公务员卡制度,加快建立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联网系统。大力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收入收缴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乡财县管”试点改革,努力完成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任务。
六、继续健全机制,着力加强监管,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管水平
一要继续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促进监督与管理的有机融合。认真做好财政收支监管和内部监督。继续开展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教育、卫生、社保等民生工程资金以及中央拉动内需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要继续加强会计行业的监管,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三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资产配置、处置审批程序,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预算编制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机结合。四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财务监管,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五要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