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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财政工作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财政工作的通知
(钦政发〔2009〕8号 2009年2月26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2009年,是抢抓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机遇,加快实施“十一五”规划和“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央、自治区对2009年财政工作的要求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就做好2009年财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2009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广西科学发展排头兵、跨越发展先行区、改革开放试验区”的战略目标,大力实施市委“以港兴工,三化互动”发展战略和“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认真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各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社会和谐;以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为目标,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大力推进增收节支,强化财政监管,努力推进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9年全市财政收入任务安排37.8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其中市直9.77亿元,灵山县6.3亿元,浦北县4.7亿元,钦南区2.83亿元,钦北区2.9亿元,钦州港经济开发区11.3亿元;国税部门13.8亿元,地税部门14亿元,财政部门10亿元。
  二、积极创新手段,培植财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要积极发挥财税调控职能,创新财政支持经济手段,整合财政资源,加强资金调度和资本运作,促进支柱产业和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强化工业主导地位,着力支持实施“千百亿产业崛起工程”,确保七大产业增效提速,培育和壮大财源增长点。强化项目带动,大力支持港口、铁路、公路、园区、城市路网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孵化后续财源。强化企业帮扶力度,综合运用预算、国债、税收、财政贴息、前期费、担保、奖励、政府信用平台、外国政府贷款等财税手段,引导银行资金、社会资金和民营资本投资,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加强政策研究,找准中央积极财政政策与我市经济社会实际情况的结合点,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做好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有利我市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以及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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