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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两会一节”经贸活动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超130亿元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2.结合各单位在谈项目存量和资源实际。根据各单位近年历次重大招商活动上报的在谈项目情况、土地存量以及各种资源,对在谈项目多、土地存量大以及资源丰富的单位,适当承担更多签约任务。

  3.承接任务与2009年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年度合同引进任务相匹配。

  4.参考2008年“两会一节”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签约任务完成情况。

  三、具体目标任务分解意见

  (一)关于县、区、开发区内资任务的下达

  根据各县、区、开发区2009年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及项目存量、资源禀赋情况分档下达,其中:

  县:一档7.5亿元,二档3.5亿元;

  区:一档9.5亿元,二档7.5亿元,三档4.5亿元;

  开发区: 一档11亿元,二档9.8亿元,三档9.5亿元;

  (二)关于市直部门任务的下达

  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国土局等市直主要经济部门、重点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签约任务按照3亿元下达,其他市直部门根据2009年年度招商引资任务适当承担部分签约任务。

  (三)关于外资任务的下达

  鉴于今年利用外资形势严峻,上半年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不是很理想,为确保完成全年合同外资任务,本次签约任务按照全年任务的80%下达。

  由于自治区尚未下达外资签约任务,此次下达的外资签约任务不包含自治区博览会组委会计划下达各市的外资签约任务数。

  (四)在65家2009年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单位中,四家班子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不下达签约任务。

  (五)本次下达签约任务180.2亿元(折合人民币),其中内资141.2亿元,外资5.73亿美元;县、区、开发区承担任务147.8亿元,占总任务数的82%,市直部门承担签约任务32.4亿元,占总任务的18%。

  签约任务分解详见《2009年“两会一节”南宁市投资项目签约任务分解表》。

  四、工作要求

  (一)全市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09年“两会一节”南宁市投资项目签约任务。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将签约任务的完成作为年度招商引资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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