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两会一节”经贸活动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超130亿元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1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两会一节”经贸活动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超130亿元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2009年“两会一节”经贸活动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超130亿元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根据《2009年南宁市招商引资工作和活动指导意见》(南府发〔2009〕53号)的要求,为组织做好南宁市服务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2009年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简称“两会一节”)各项经贸活动,确保完成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超130亿元的工作目标,特拟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09年“两会一节”期间,南宁市经贸活动确保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超130亿元。
二、目标任务分解原则
(一)2008年“两会一节”完成签订投资项目合同任务情况
2008年“两会一节”期间,全市共签订招商引资内外资项目127个(包括区外和区内市外),项目总投资323.98亿元,引进资金318.89亿元。其中:合同项目95个,总投资223.54亿元,引进资金220.62亿元,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签订投资项目合同金额120亿元”的工作目标,完成比率186.28%。
同时,根据博览会组委会的合同项目资金来源地要求是广西区外的要求,我市上报组委会的项目总数共72个,项目总投资175.46亿元。其中,内资合同签约项目53个,项目总投资87.41亿元;外资合同签约项目19个,项目总投资12.58亿美元,超额完成了博览会组委会下达的“签订外资项目合同金额7亿美元和内资项目合同金额80亿元”的目标任务。
(二)2009年目标任务分解原则
1.以15个县、区、开发区为主体。2009年“两会一节”南宁市投资项目签约任务分解,以县区、开发区为承接任务的主体,市直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承担相应任务。其中,县、区、开发区承接任务不少于目标总任务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