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完成2009年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
(北政发〔2009〕48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以深入开展“项目发展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加快项目建设,各单位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奋战二十天,确保完成上半年目标任务。现将近期需加强的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 一)确保完成我市上半年“三个一批”项目建设目标。争取六月底前实现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推进一批在建项目加快施工,力争上半年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5亿元,确保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60%。一是全力抓好北海出口加工区b区一期基础设施工程等45个重点项目投资工作,确保从现在到6月底前新增完成投资5.45亿元,实现1-6月累计完成投资17.41亿元;二是争取二十天内实现北海市涠洲油田伴生气综合利用工程等18个重点项目开工。
(二)确保完成我市上半年工业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各县区和各园区要根据《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生产总值目标任务的通知》(北政发〔2009〕21号)目标分解要求,确保完成上半年的工作目标;二是认真落实2009年6月4日在全市工业运行分析和工作安排会议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确保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顺利推进。一是加快2008年第一批项目施工建设,全力抓好2009年第二、第三批项目开工;二是积极筹措项目配套资金,确保按计划到位;三是加强自查和督查,认真整改,防止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继续推进投资和项目建设分级管理制度,实行“一个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二)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项目发展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要求,强化运行协调,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突出抓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三)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促使项目早日开工。在积极推行联合审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的同时,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与项目审批部门沟通衔接,尽快完善和落实审批核准条件,缩短项目前期工作时间,争取以最快速度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开工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