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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百高速公路南宁辖区内沿线村镇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百高速公路南宁辖区内沿线村镇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1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百高速公路南宁辖区内沿线村镇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南百高速公路南宁辖区内沿线村镇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广西城乡风貌改造的若干意见》(桂发〔2009〕22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9〕62号)的要求,我市将以南百高速公路南宁辖区内沿线村镇城乡风貌改造作为试点,启动全市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为做好南百高速公路南宁辖区内沿线村镇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抢抓机遇,统筹城乡发展,以改造“竹筒房”为重点,以南百高速公路南宁辖区内沿线村镇城乡风貌改造(以下简称沿线风貌改造)为试点和突破口,全面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提高城乡规划设计水平,着力形成城乡建设特色,着力提升城乡建设品位,着力建立城乡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民族和地方特色凸显的壮乡建设风格,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南宁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沿线风貌改造应按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科学规划,改善民生;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示范带动,分类指导;经济适用,突出特色;创新体制,市场引导”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主要工作目标

  实施沿线风貌改造,就是要通过以改造沿线可视范围内乡镇村屯的“竹筒房”为重点,结合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环境综合整治,使改造后的乡镇村屯建筑物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彰显,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民居整洁舒适、配套宜居,现代化宜居城乡建设初见成效,同时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风貌改造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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