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舍安全领导组办公室要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办公室有关校舍维修长效工作、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作协调一致,相互配合,扎实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
教育部门:会同建设等部门制定危房排查办法,对本行政区域现有的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建立详细的校舍安全工作档案;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中小学校舍安全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财政部门协调,按工程进度向施工企业拨付工程款,与有关部门一同参与工程预决算审计;加强组织协调,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管和督促检查等。
每年3月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对发现的危房要及时进行鉴定。各学校在出现危房时要及时向县级保障办及校舍安全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汇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校舍安全。每年4月上旬将核查结果及时向县级政府和市教育局书面汇报。
发展改革部门:筹措应承担的资金;对需立项的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指导编制工程规划,为校舍安全工程提供政策支持。要将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加大工程投入,及时下达投资计划。
公安消防部门:要制定工程规划、年度计划,全面参与排查、鉴定、审核、督促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并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和教师培训。指导各地做好工程消防工作,认真贯彻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
监察部门:要把校舍安全工作纳入行政监察工作全局统筹考虑,与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认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否加强了领导、落实了责任,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校舍排查鉴定、规划设计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已有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威胁的中小学校舍摸底调查工作,主动与教育等相关部门共享地质灾害调查等基础资料,提供准确、全面的数据。积极做好工程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并把针对中小学师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长久的、常规的工作抓实、抓好。
财政部门:要建立投入责任机制,负责筹措本级配套资金,财政部门要通过财政预算和地方新发的政府债券安排资金,并整合与校舍有关的其他资金;开设银行专户,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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