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市政发[2009]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08〕21号),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强化服务功能,建设和谐社区”为主题,继续开展“和谐社区建设”活动,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统一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和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需求,特别是对居民最关心、最需要、通过努力又可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供服务,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2、坚持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分开。加强城市基层管理,放大社区服务职能。3、坚持社会化服务。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鼓励、支持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4、坚持多渠道投入。在争取省财政专项补助的基础上,以市县两级财政支持为主,各有关部门共同投入;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费随事转”制度;鼓励社区组织通过有偿服务增加收入,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社区服务,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筹资机制。
(三)主要任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有新突破。逐步建立起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较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把我市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
二、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目标要求
(一)创新社区公共服务方式。理顺社区工作机制,在社区成立社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把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分开。社区工作站主要承办部门下派的具体任务,各部门在社区原有的办事机构统一并入社区工作站,实行“一站式”办公,以便社区能从繁琐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力量提供公共服务。社区服务站重点承担向社区居民提供群众性、公益性和社会性的公共服务,丰富社区服务内容,提高社区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