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北海市重点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组职责的通知
(北政发〔2009〕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府已经成立重点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组,现将重点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组的职责明确如下:
一、 审批范围
(一)列入扩大内需,申报国债支持的项目;
(二)铁山港工业区范围内的项目。
二、审批权限
(一)由于时间紧迫,联合审批工作组在授权限批范围内涉及规划和土地方面所作的决定,认为不必上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市土地审批委员会的可以不再上报,其决定等同于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市土地审批委员会的决定。联合审批工作组的会议纪要作为各相关部门执行的主要依据。
(二)联合审批工作组通过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必须在一周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