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育保障
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子女由于家庭住址变动需要转学的,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安排转学并办理相关手续。
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和高中、大学教育阶段补助政策以及经费保障机制。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按其就读的学校享受相应的免费教育;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学费,被征地拆迁农民及其子女参加普通高考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参加成人高考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参加自学考试获得学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的学费补助。
(四)各项社会制度改革
1.进行集体经济的股份制改革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法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结果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研究确认并公示,经村民会议讨论确定资产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后,按有关规定开展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改制后组建的经济组织,承担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债务,负责原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营。
按规定预留的产业用地、实物补助、征地补偿款分配后的节余部分等,作为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后的新经济实体的资产一并列入股份制改革的范畴。
2.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在全市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市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在此之前,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应办理农转非手续,转为城市非农业居民户口,农转非手续由公安部门统一办理。
3.进行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村民农业户口变更登记为城市居民户口后,按规定撤销被征地拆迁农民的村委会建立社区居委会,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及居委会干部享受现行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居委会干部的待遇,并按规定可给予一定数额的开办费、提供办公场地和配备办公设施。
五、补偿安置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力度
发挥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台、电视、报刊、墙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被征地拆迁农民补偿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跟踪解剖存在问题,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被征地拆迁农民补偿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围。强化基层宣传工作,积极向被征地拆迁农民宣传征地拆迁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任务,宣传解释补偿安置的相关政策,使被征地拆迁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