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建立政银企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政府、银行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搭建政银企交流合作平台,有效解决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二是重点组建一批机制灵活、资本金充裕、运行规范安全的小额贷款公司,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拓宽创业主体的融资渠道,切实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三是建立和完善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整合扩大政策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资本金规模,增强资本实力,扩大担保业务和担保规模,为创业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四是创业项目除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均由就业资金提供相应贴息。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初次自主创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人员,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并有申贷要求的借款人,采取“再贷款,再贴息”办法继续提供信贷支持;五是提高小额贷款额度,创新农民工创业担保机制。对于返乡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对利用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按政策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三)健全创业培训体系
1.扩大创业培训范围,整合培训资源。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两年内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将创业培训向乡镇向大中专院校延伸,使创业培训工作形成点多、面广、覆盖率高的新格局。同时,广泛发动社会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参与创业培训,组织具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劳动者自身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重点推广“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项目。
2.提高培训质量,创新培训模式。广泛推行案例剖析、知识讲座、角色扮演、互动教学、创业者现身说法等灵活教学方式,使创业培训能够为更多的城乡劳动者所接受。加强对创业培训教师队伍的建设,建立培养和提高机制、监督和检查机制和竞争和淘汰机制,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在全市建立起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创业培训师资团队,确保培训质量。同时,以培训合格率、企业开办率、稳定经营率以及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为重点,建设健全科学的创业培训绩效考评体系。要将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企业开业指导、企业发展服务等有机结合,努力提高创业培训成功率。培养造就一批创业带头人和返乡创业明星 ,实现创业的倍增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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