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积极推进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工作,继续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在领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开展转岗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组织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为企业恢复扩大(转型)生产经营储备生产骨干和技能人才。
十二、降低物流运输成本
充分发挥我市在多区域合作中的核心作用,加快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加快市级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点企业设立保税物流仓库。加强与沿海港口的物流合作,加快航运线路开发,降低企业物流运输成本。根据企业生产物流配送业务需要,允许为快环内重点企业运送急需原材料和重要工业品的运输车辆,经交警部门备案后在规定时段和线路内行驶,确保企业物流运输的及时、方便、快捷。
十三、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鼓励引导国内外知名企业通过市场机制,采用资本运营等手段进行合作、合资、收购、控股、兼并重组我市国有企业及其他所有制企业。对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在土地、信贷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加快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重大重组项目,按一厂一策的原则给予重点扶持。
十四、推行新办企业试生产制度
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外向加工型和农产品加工型等新办企业,在取得经营资格和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由业主提出申请,市工业主管部门备案确认,允许试生产一年(许可证产品除外)。
十五、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发展信心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报道“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情况,宣传应对金融危机取得的成效以及保持经济长期发展的优势和有利条件,广泛宣传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主动引导社会预期,增强公众信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十六、加强部门协调狠抓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紧密配合,主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加强督办督查,对因工作推诿、扯皮,造成延误项目建设等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