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壮大国有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增加市南方担保公司资本金,增强其融资担保能力。市财政按担保机构全年为我市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平均余额的0.6%给予风险补偿,单个担保机构补偿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吸引外省区各类担保机构来我市设立担保公司,引导驻邕各担保机构、民营资本担保机构更多地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指导有条件的县、城区、开发区成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
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立诚信中小企业融资机制,由人民银行南宁市中心支行、市经委、市信用办把符合条件的诚信中小企业通过联合发文的形式推荐给金融机构以争取信贷支持。完善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核心的“两台一会”融资平台建设,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大力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发挥地方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
九、鼓励企业节能减排
鼓励企业节能降耗。在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节能降耗专项资金2100万元。重点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对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且节能量达到1000吨以上标准煤,或符合淘汰落后产能相关规定及具有良好示范效应的循环经济项目给予奖励或补助。对节能考核评价为“完成”或“超额完成”的企业,以及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鼓励企业减排。对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单位,每减排1吨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给予450元奖励。
十、推动工业园区加快发展
2009年在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补助资金,吸引各种资金投资标准厂房建设,着力构筑中小企业投资创业和承接招商引资项目的有效载体,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工业企业租赁使用工业标准厂房,对工业企业租赁标准厂房进行技术改造的,按项目所属产业和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不同标准一次性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实行“市统贷县用县还”政策,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发展。
十一、加强中小企业管理提升和职工技能培训
加快企业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强职业经理人的培养,进一步加快企业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开展公益型的企业管理提升培训,2009年安排专项培训经费,用于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2000名,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各类企业开展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商标使用权转让、商标专用保护等方面知识的免费培训。人事主管部门在安排引智项目计划时优先安排中小企业项目,市财政在经费资助方面给予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