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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各重点部位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充实必要的人员,完善监管手段。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格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监测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要提高监管效率,对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和单位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实施联合执法。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监察机构要把督促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作为衡量监管机构履行职责是否到位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

  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要制订应急管理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对象、标准和方式,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各级党校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应急管理相关人员培训,并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开展专业、半专业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技能培训,并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专项培训计划。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业务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掌握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各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切实为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供帮助指导。

  四、进一步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

  (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发布系统、应急平台体系和“一网六库”建设大力推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发布系统、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以城市应急联动系统为基础,构建新的城市预警监控与应急指挥平台,构建市级和专业部门两级网络预警监控与应急指挥平台。积极推进紧急信息接报平台整合,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整合、共享、利用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公安专网、社会治安“打防控”电子视频监控网络平台、应急联动网络平台等通信网络资源和地理空间、人口等政府信息资源数据库以及相关的应用系统资源。升级改造、更新、完善、拓展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含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将城市应急指挥调度模拟集群通信系统升级为数字集群通信系统,覆盖全市12个县、区。新建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城市预警监控与应急指挥网络互联支撑平台、城市预警监控与应急指挥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城市预警监控与应急指挥信息资源数据库(含数据防灾备份系统)、城市预警监控与应急指挥数据采集与共享交换平台、城市预警监控系统(含重大事件预警系统等)、城市数字化预案系统、城市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各专业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系统、城市预警监控与应急指挥平台信息安全体系、相关标准规范与运维管理体系等。有条件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尽快整合应急资源,建设统一指挥调度的综合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健全信息综合研判、指挥调度、辅助决策等功能的应急信息与指挥协调系统,并与市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和专业二级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通信手段,构建应急管理信息网络。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别以及跟踪监测。做好对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以及监测、预警、信息上报工作,做好地质地震灾难、易发事件和多发事故以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机构、重要基础设施等的监测观察和信息上报工作。多渠道设置规范而直观的预警标识,建立准确、快速、畅通的预报渠道,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信息,减少信息误报、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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