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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南府发〔2009〕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双管单位,市属并驻市各单位: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当前,我市处于多机遇重叠的重要发展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同时出现了一些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新的问题和矛盾,各类突发事件时有发生。而我市的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体制、机制、法制尚不完善,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待提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桂政办〔2008〕20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2008〕 205 号)精神,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南府发〔2006〕91号)要求,深入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现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为统领,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应对,充分依靠科技、法制和人民群众,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危害,促进首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力争用2-3年时间,在我市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城乡基层较为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推进资源整合,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咨询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应急联动体系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配套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统一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平台建设,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建设完善“一网六库”(应急管理工作联络网、救援专业队伍库、救援物资库、应急管理专家信息库、应急管理法规库、突发公共事件典型案例库、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基础知识库),建设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保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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