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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钦州城市规划区划拨土地成本价格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钦州城市规划区划拨土地成本价格的通知
(钦政发〔2009〕29号)
钦南区、钦北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鉴于钦州城市规划区土地取得成本发生了变化,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将钦州城市规划区划拨土地成本价格调整为21万元/亩(未含耕地占用税)。在钦州城市规划区内,符合划拨土地条件的单位要求划拨土地的,均按此划拨土地成本价格收取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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