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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民族大道等五条道路增设出租车停靠站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设计阶段(2009年5月)。完成施工图设计。

  (五)评审阶段(2009年5月)。由市建委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组织专家对该施工图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该设计,并审核、批复。

  (六)招标阶段(2009年6月)。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市交通局完成采购文件及其技术文件。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项目招投标。由市交通局与中标方共同完成项目合同的起草和签订。

  (七)宣传阶段(2009年6月-9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对规范出租车交通秩序、方便市民出行的重要意义等进行大力宣传,加深广大市民认知、了解程度。

  (八)施工阶段(2009年7月-9月)。承建方迅速开展设备采购、施工建设等工作。同时,组织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协调监理方开展项目监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九)验收阶段(2009年9月)。完成项目验收材料的编制,开展项目初验工作,组织项目验收会,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同时,完成合同款项支付、项目变更等相关手续,结束项目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民族大道等五条道路增设出租车停靠站点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交通局局长、市城管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建委分管副主任、市规划局分管副局长、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市交通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成员从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规划局、市建委抽调人员组成。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三)密切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项目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促检查。将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对项目建设工作不力,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影响项目整体建设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有关部门每月30日前向市民族大道等五条道路增设出租车停靠站点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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