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南宁市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努力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稳定和谐库区为主线,以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创新移民工作管理机制为动力,推动库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09年12月20日前完成82项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人饮工程22项、供电工程1项、交通工程51项、农田水利工程3项、移民新村工程4项、文化教育工程1项),解决农村移民的饮水不安全、用电难、行路难等问题,实现受益移民50109人。
三、资金筹措
计划总投资2028.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441万元,县区及群众自筹587.2万元),为2008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结余资金。
四、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完成前期工作,第二季度完成项目计划的30%,第三季度完成项目计划的60%,12月20日完成项目计划的100%。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市库区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负责。各县区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科学组织,扎实推进,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