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除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外,另外支付200%的报酬)。
(4)单位已安排年休假,职工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①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②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
5、其他休假。其他节假日根据国家规定和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
其他节假日一般按以下标准掌握:(1)职工结婚,按规定可享受1-3天的婚假,晚婚的(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增加12天。职工直系亲属死亡时,可请1-3天的丧假,在外地的追加往返路程假。(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女职工生育后哺乳期为一年,单位应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的时间,每次30分钟;女职工在“三期”内,单位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3)生育哺乳假: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期3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20-30天;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的,产假50天。符合晚育条件的(女方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男职工在妻子产假时可享受7天护理假。产假期满后,女职工可申请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80%发放。
三、事假。在上述休息、休假之外,职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应请事假。
事假1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2-5天,由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总经理批准;6天及以上,须报总经理批准。
事假扣发工资(月总收入/21.75)按天计。享有年休假的职工可先请带薪年休假。
四、病假。职工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应请病假。
职工病假1天以上的须出具医院证明和相关病历。原则上,病假扣发工资以(月总收入/21.75)×40%按天计。病假超过3个月的,只发基本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办理请假手续。
除公休日、法定节日休假外,职工请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均应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先电话请假,并在假期结束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附件五:
会计师事务所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
一、为切实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单位应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期使职工得到较好的劳动保护。
三、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所载明的有关保障职工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四、单位应加强并主动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以保障劳动安全。如:
1、为职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2、根据工作特点,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期间职工的劳动和休息时间,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生,并参照政府有关规定向职工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
3、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核实情况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五、职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相关安全守则,并做到:
1、确保火、电、水及其他各项安全。
2、在外勤期间必须遵守客户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六、职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七、职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单位不得因职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职工在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时,有必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受到进一步伤害,如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单位不得因职工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九、单位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十、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职工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职工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十一、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职工,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十二、其他有关生产安全方面的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六:
会计师事务所员工社会保险及福利制度(参考文本)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单位依法为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福利待遇。
二、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类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