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群众路线,切实解决广大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建立校领导信箱、校领导接待日、校园网在线对话交流等形式,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开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提高教育实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防止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在基建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招生、住房、配车、用人等方面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的不廉洁行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高等学校反腐败抓源头工作,针对高等学校“三重一大”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反腐倡廉举报受理机制,加大预防和惩治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建立完善高等学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事前、事中的监督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职责。切实加强高等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逐步推行高等学校纪委书记校外派遣制度。加强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工作。
四、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2、强化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功能。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事项。高度重视基层党支部建设,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抓好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高等学校要为基层党组织活动提供经费、场所等保障,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增强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13、扎实推进高等学校基层党建“五个基本”建设。以“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全面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便于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组织体系变化的实际,合理调整和科学设置党的组织。凡是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行政、教学、科研单位,都要单独设置党支部,尽可能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组织相对应。按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工作目标,加强大学生党组织建设。按照与专业方向、学科团队等相对应的要求,建立健全研究生党支部。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高知识群体、青年学术骨干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教育培训,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组织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经常性的组织生活和集中学习教育相结合,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推广党员承诺制等做法,建立党员发挥作用机制。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