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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0〕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残联拟订的《武汉市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实施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二月十一日

武汉市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实施方案
(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残联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七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鄂发〔2009〕10号)和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开展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的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全省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09〕72号)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联动、残联协调,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实施 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保障和服务体系,从根本上改善0-6岁残疾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状况,实现到2012年全市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从2010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重点实施以下项目:
  ---为先天性白内障儿童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并进行康复训练;为低视力儿童验配助视器,通过康复训练改善其视力。
  ---为贫困聋儿配戴助听器;为符合国家救助标准的极重度听力障碍贫困聋儿植入人工耳蜗;开展系统听力语言训练,改善贫困聋儿言语交往功能。
  ---为唇腭裂、舌系带发育畸形儿童实施修补手术,开展语言康复训练,恢复其言语交往功能。
  ---为脑瘫、先天轻中度畸形的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制作配戴矫形器具,开展综合性康复训练,改善其运动功能。
  ---为影响生长发育、导致智力低下等严重残疾的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儿童、先天性苯丙酮尿症儿童分别提供药用甲状腺素片和特制奶粉,防止残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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