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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10)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梧政发〔2010〕7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鉴于第十二届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经研究,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如下: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王凯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
  全桂寿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审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科技、政法、环保、市政、招商、统计、社会稳定、工业园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民族事务委员会、法制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粮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管理局(房产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司法局、统计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招商促进局、审计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驻外办事处、信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调处办公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宝石节组委会办公室、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梧州工业园区。
  联络各民主党派驻梧委员会。
  分管和协调国家统计局梧州调查队、石油、邮政管理、通讯管理等有关工作。
  联系驻梧部队(含武警部队)、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
  刘咏梅副市长
  负责文化新闻出版(体育)、教育、旅游、广播电影电视、宗教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教育局、旅游局、广播电影电视局、人民防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老龄工作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宗教事务局。
  分管和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社科联、文联、归国华侨联合会、科协、自治区驻梧各新闻机构等有关工作。
  彭健铭副市长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仲裁委员会,梧州陶瓷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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