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梧政发〔2009〕76号)
各县(市、区)政府,梧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中直、区直驻梧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我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09〕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查清10年来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对于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二、人口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0∶00。
三、广泛宣传动员
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人口普查对象分布区域广、居住情况复杂。开展人口普查,要实行广泛的社会动员,涉及每个家庭、每个人。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和宣传部门要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引导和动员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人口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组建精干高效的普查队伍
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员参与,质量要求高,工作周期长。各级人口普查领导机构要加强协调,切实做好普查工作人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人口普查期间,抽调到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全脱产投入工作。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可以从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中选调,也可以从社会上临时招聘,每个普查小区(按普查对象规模,每250人左右划分1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员,平均2至3个小区要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所选调和招聘的普查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业务素质,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熟悉当地情况,能独立开展工作,并经过普查机构专门组织的培训后方能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