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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鄂环办[2010]1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10年春节即将到来。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对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维护好全省环境安全,促进2010年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着力解决干部职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生活状况,做好对系统离退休老干部、困难干部职工、扶贫联系点的慰问工作,特别是对那些家属无工作或下岗以及身患重病或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干部职工,要做好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给予必要的关心和资助,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

  二、努力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精心组织职工干部参与各项有益的文娱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凝聚力。党员干部要带头抵制各种低俗腐朽文化,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三、严格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各项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四、重点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教育干部职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注意车辆安全保养,严格遵守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节假日私用公车或违反规定驾车。要以防火、防盗、防网络攻击为重点,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加强文件管理,认真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严防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五、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各级环保部门春节前要对辖区内涉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危险废物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其污染治理设施与应急设施运转、人员配备及响应制度落实情况,特别要加大对居民集中区、江河流域沿岸及饮用水源地上游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环境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从源头控制环境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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