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以下罚款 |
严 重 | 污染路面5平方米以上 | 处10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罚款 |
特别严重 | 1. 泥土、沙子、油脂、石子、轻抛物等散落路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交通事故
2. 腐蚀性等其他物品,造成路面损坏的 | 处2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 |
23 | 在高速公路及其用地占道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其他行为 | 《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轻 微 | 1. 简易且短时间内的车辆抢修
2. 等待求援的故障车辆
3. 对因无法实施拖带作业的故障车辆的现场抢修 | 不予处罚 |
一 般 | 没有主观故意,占道2平方米以下 | 处500元以下罚款 |
严 重 | 没有主观故意,占道2平方米以上 | 处500元以上
1000元以下的罚款 |
较严重 | 没有主观故意,占道,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 | 处10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罚款 |
特别严重 | 没有主观故意,造成交通堵塞或造成交通事故的 | 处2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 |
24 | 利用高速公路边沟排放污物 | 《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轻 微 | 临时利用高速公路边沟排放,排放量小,时间短,未造成排水系统堵塞的,能及时纠正的 | 不予处罚 |
一 般 | 1. 利用高速公路边沟排放污物造成高速公路排水设施局部淤积,影响高速公路排水系统排水功能的
2. 所排放污物具有严重腐蚀性的
3. 造成边沟局部损坏的 | 处1000元以下罚款 |
严 重 | 1. 排放污物量大
2. 排放污物造成高速公路排水系统堵塞,丧失排水功能的
3. 造成边沟严重损坏的 | 处1000元以上
3000元以下罚款 |
特别严重 | 排放污物造成路面损坏的;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或拒不改正的 | 处3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 |
25 | 其他损坏、污染高速公路的行为 | 《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轻 微 | 损害、污染面积1平方米以下的 | 处500元以下罚款 |
一 般 | 损害、污染面积1平方米以上5平方米以下的 | 处500元以上
1000元以下罚款 |
严 重 | 损害、污染面积5平方米以上 | 处10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罚款 |
特别严重 | 造成高速公路路面损害,或损害、污染行为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的 | 处2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 |
26 | 将高速公路作为试车场地 | 《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 | 轻 微 | 1次,经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 | 处500元以上
1000元以下罚款 |
一 般 | 1次,拒不改正的 | 处1000元以上
2000以下罚款 |
26 | | 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严 重 | 2次 | 处2000元以上
4000元以下罚款 |
特别严重 | 1. 引起交通事故的
2. 屡教不改的 | 处4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 |
27 | 造成高速公路损坏未报告的 | 《公路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 一 般 | 造成高速公路损坏2000元
以下未报告 | 处500元以下罚款 |
严 重 | 造成高速公路损坏2000元
以上未报告 | 处500元以上
1000元以下罚款 |
28 | 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高速公路标志以外的标志 | 《公路法》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轻 微 | 非营利性质的,初次违法,主动拆除的 | 处500元以上
1000元以下罚款 |
一 般 | 1. 经责令后拒不改正的
2. 不按照审批要求设立 | 处1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 |
严 重 | 1. 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危及高速公路安全后果的,拒不拆除的
2. 占用路肩设立非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在高速公路弯道内侧、隧道上方和桥梁(含上跨高速公路的桥梁)上方设立非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 | 视不同情况处
50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罚款 |
| | | 特别严重 | 1. 未遵照行政许可审批条件,擅自由无相应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
2. 伪造设计图纸、资质证明、验收报告等材料,通过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3. 拒不配合高速公路控制区内广告牌整治拆除工作,围攻、谩骂执法人员,甚至暴力抗法的 | 处10000元以上
20000元以下罚款 |
29 | 未经批准在高速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 《公路法》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 轻 微 | 1. 使用简易材料搭接的
2. 未造成高速公路边沟破坏的
3. 未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 | 处500元以上
1000元以下罚款 |
一 般 | 1. 未经批准在高速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且宽度小于10米的
2. 使用水泥铺设的
3. 造成路面、边沟损坏及缩小、堵塞边沟的 | 处10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罚款 |
严 重 | 1. 未经批准在高速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且宽度大于10米的
2. 挖除中央隔离带、破坏绿化带或损坏其他路产进行搭接的
3. 严重不符合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搭接的
4. 经通知逾期不拆除的 | 处10000元以上
30000元以下罚款 |
特别严重 | 1.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且拒不纠正违章的
2.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抗拒调查处理的 | 处30000元以上
50000元以下罚款 |
30 | 在高速公
路控制区
内修建建
筑物、地
面构筑物 | 《公路法》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 轻 微 | 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内,或临时建筑物,主动拆除的 | 处500元以上
1000元以下罚款 |
一 般 | 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的 | 处1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 |
严 重 | 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 | 处50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罚款 |
特别严重 | 影响交通行车安全的,侵占、损坏路产路权的 | 处10000元以上
50000元以下罚款 |
31 | 在高速公路控制区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及设施 | 《公路法》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 轻 微 | 埋设长度在100米以内或埋设的设施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并主动拆除的 | 处500元以上
1000元以下罚款 |
一 般 | 埋设长度在100米以上500米以下或埋设的设施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100 平方米以下的 | 处1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严 重 | 埋设长度在500米以上或埋设的设施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 | 处5000元以上
10000以下的罚款 |
特别严重 | 影响交通行车安全的,侵占、损坏路产路权的 | 处10000元以上
50000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