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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漯政[2009]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要求,2010年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09〕5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认真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主要目的: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并为我市宏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与实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人口普查工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漯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地的人口普查工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要成立人口普查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具体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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