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107国道甲醇泄漏事故抢险救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漯政[2009]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2009年9月17日早晨6:30分左右,在107国道漯河境内891公里+700米处,驻马店市一辆载有25吨易燃易爆化学品---甲醇的罐车在自北向南行驶过程中,与迎面行驶的一辆载有复合肥的机动三轮车发生相撞事故,罐车上所载甲醇从车顶的排气阀和罐口处发生泄漏,对周围群众和沿途过往车辆造成严重威胁。事故发生后,市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抢险救援。通过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在短短三个小时内,泄漏事故就得到了有效处置,无意外和次生事故发生,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这起甲醇泄漏事故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公安局等3个先进集体和孙卫等30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动“和谐漯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07国道甲醇泄漏事故抢险救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107国道甲醇泄漏事故抢险救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名单(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