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娜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副科长
赵焕堂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副科长
阮锡强 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副所长
李 敏 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
覃瑞明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封晓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科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副科长潘荣华兼任,具体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负责,相关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三、主要措施和责任分工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财政局、物价局、纠风办、农业局配合,对各地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劳动保障政策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治理,采取自查自纠和组织检查指导的形式进行整改,清理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废除、取消影响农民进城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歧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平等、宽松的环境,提供优质的社会保障服务。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管,坚决打击挪用、骗取、套取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行为。积极推进农民工培训经费、创业就业基金监管,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组织专人对各类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员信息登记情况、资金台帐情况和资金申领相关资料。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5日至9月10日)。调整充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面部署各项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及征地拆迁部门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开展“五查”,即:一查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制定《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二查是否开展被农民进行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三查是否履行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告知或听证程序;四查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财政补贴是否落实;五查农民工(含被征地农民)职业培训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不能及时纠正的应当作出说明。